华商报安康讯(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黎华宽 熊珊)只因母亲出租房屋未经自己同意,紫阳男子但某多次到房客处寻衅滋事,还将处警民警面部抓伤。近日,但某被紫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20天。
紫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,但某今年35岁,在12月6日至7日,曾3次以其母谢某出租房屋未经自己同意为由,到其母出租的城关小学家属楼某房内滋事:6日上午11时许,但某强行将该房屋内的水电闸关闭,导致房屋承租人张某等无法正常生活,之后在他人的劝说下离开;7日上午11时20分许,但某又到该出租屋内滋事,承租人张某报警后,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进行劝阻,但某离开;中午12时许,民警又接到张某报警,称但某带着钢管和砖头在其承租房门前打砸防盗门。
紫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赶至现场进行处置,遭到但某谩骂。民警决定对其进行强制传唤,在强制带离过程中,但某对民警进行推搡,并将民警苗某面部抓伤。目前,但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和阻碍公务,被紫阳警方行政拘留20日。